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案
蓬莱法院在执行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被申请人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由于唐某租赁坑道设立的养殖场位于蓬莱区主城区范围内,每天鸡鸣扰民、臭味难闻,细菌滋生、危害人身健康,周边居民多次投诉。
蓬莱法院本着主动作为,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既着眼案件执行,又考虑统筹解决被执行人现实困难,加大执行力度,运用预罚款、预拘留等手段,促使养殖场尽快腾退,将卫生坑道退还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既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维护了被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基本案情
2008年4月,唐某与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合同,租赁使用其位于蓬莱煤气站南面积2100平方米左右的卫生坑道。合同到期后,唐某以种种理由占据租用场地从事蛋鸡养殖。
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向蓬莱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腾退占用场地。
蓬莱法院于2019年2月14日作出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唐某将占用的蓬莱煤气站南面积2100平方米左右的卫生坑道腾退交付给原告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被告唐某赔偿原告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自2017年8月20日起至腾退之日止的占用费(按每年7500元标准计算)。唐某不服本判决,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1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养殖场所在地蓬莱区紫荆山街道办事处主动找到唐某,动员其搬离,并给予其部分经济帮助,但唐某搬离后又复养。介于这种情况,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21年4月25日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并且由于该养殖场位于蓬莱区主城区内,每天鸡鸣扰民、臭味难闻,细菌滋生、危害人身健康,周边居民多次投诉。
在执行中,蓬莱法院执行干警于2021年4月25日向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并未报告财产,于4月25日查询唐某银行账户,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干警于2021年4月28日向唐某发出公告,责令其于2021年5月30前将占用的蓬莱煤气站南面积2100平方米左右的卫生坑道腾退,并于同日前往养殖场现场勘查情况。于2021年6月7日向唐某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于6月21日到养殖场进行现场勘察与丈量,于在2021年6月22日下午,将涉案标的腾退完毕,并交付给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案顺利执结。
二、主要创新点和做法
(一)主要做法
1、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蓬莱法院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活动。但是,部分市场主体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理解不深,例如本次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唐某,就对自己违规占用卫生坑道,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缺乏正确的法律认识,蓬莱法院本着服务经济发展,助力环境保护的理念,多次找到唐某,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进行说明,做好普法引导,使其意识到不履行法院裁定的严重性,最终促成案件的顺利执结。
2、统筹考虑被执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由于该涉案养殖场面积较大,养殖场处于生产状态且蛋鸡数量众多,如强制腾退,一是腾退难度大,二是将进一步扩大被执行人的经济损失,造成双方当事人严重对立,不利于解决问题和案件执行。
为保证养殖场尽快顺利腾退,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执行干警对养殖场进行现场勘察与丈量,并向孙某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协助将占用的蓬莱煤气站南面积2100平方米左右的卫生坑道腾退交付给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由于正值夏日,鸡棚内十分闷热,且高温发酵,内部臭味难闻,但执行人员克服艰难条件,积极做当事人工作,并多方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解决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困难,推进鸡场腾退。
3、助力环保督察,打造绿色生活环境。此次执行案件腾退的养殖场位于蓬莱区主城区内,每天鸡鸣扰民、养殖场产生的气味四溢,细菌滋生、危害人身健康,周边居民多次投诉,并被列入国家环保督察组重点督察项目。蓬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协调推进养殖场的环保清理工作。蓬莱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眼大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工作组开展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法制》 网址: http://www.zgwsfz.cn/zonghexinwen/2021/0917/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