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医德教育与卫生法制教育并行方式探究
一、医德与法律具有共同的基础
道德与法律都能对社会进行调控,二者的区别在于调控的方式、范围及强度有所不同。同时,因为二者都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所以其产生与发展均受一定经济基础的约束。
(一)医德与法制教育价值目标上的关系
医德与法律都是医务工作者应该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二者都会对医务工作者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医德和法律中均有医务工作者所追求的共同价值目标。因此,医学生医德与卫生法制教育具有共性,是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接受的人文素质教育。医德教育对于医学生未来职业道德的提升与职业情感的培养,将“医学人道主义”转化为医学生的职业生涯目标,并以“医学人道主义”来衡量医疗实践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生活中,医学生既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熟悉掌握与未来职业领域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医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的重要途径。医德对社会进行调控的方式较为灵活,而法律对社会是以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进行调控的,所以依靠单一的医德教育或法制教育都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对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必须要与当前医德水平相当,否则就缺乏操作性;医德教育也必须要紧扣遵纪守法、依法行医来进行,使医学生的职业伦理道德观与现代法治社会的价值取向相趋同。
(二)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功能上的关系
医德与法律法规都是维护医疗秩序正常开展的重要手段,都以维护医患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及建构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目的。所以,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在调控社会方面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医务工作者在职业生涯中通过长期医德的积累与实践,将传统的医德观在他认同的基础上而迈向高层次,使医务工作者自觉践行医学伦理道德规范。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维护社会秩序,是通过他律的形式来调控医务工作者的外在行为的。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的进步,医学科学技术也得到了长足快速的发展,医疗行业市场化也日趋完善,有关医疗行业的立法将医德底线逐渐转化为医务工作者的法定义务。医德和法律都能对医务工作者的医疗行为进行预防与调控,区别在于医德的调控范围宽于法律,并且医德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与调控。总之,我们不能将法律与道德是混为一谈,二者各有侧重点,不管是单一的法治模式教育还是单一的德治模式教育都不能满足当前医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需求,所以我们要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取长补短,以提升当下医学生的医德修养和法律意识。
二、医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并行方式
(一)构建医德与法制教育并行的课程体系
以现有的医德与法律课程体系为基础,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新医改的要求与当代医学院校大学生的联动性认知特点相结合,构建以规范医学生职业行为为基础,让医学生牢固树立人道主义和依法行医观念为核心,以医务工作者的权利义务为重点的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行的教学体系。同时,把培养学生的医德修养与法律素养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上的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独立的、彼此分离的态势,而形成彼此联系、相互促进、互相交融的互动局面。
(二)弥补传统医德教育内容的不足
新医改对建立起全新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体系提出了坚持“以原有的道德建设为基础,架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医德体系”的要求。因此,学校除了对学生开展传统的道德教育外,还应该对学生开展医学人道主义教育。首先,必须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以提升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为建立起具有优良的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团队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强化学生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更好地适应当代医学科学技术模式发展的要求。最后,在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课程基础上,增加《医患沟通学》《社会医学》等人文社科课程,使学生的医德基础知识更加充实,以完成提升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的服务意识与沟通能力的目的。
(三)大力提升医德与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鉴于当前我国各医学院校的实际情况,各医学院校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教学经验,大力引进医德与法制教育人才,以全面增强德育与法制教育师资队伍。与此同时,学校应该采用激励与引进相结合、组织教师培训与教师外出进修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与时代联系,做到医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总是与时代同行。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法制》 网址: http://www.zgwsfz.cn/qikandaodu/2021/0707/1271.html